为了协助2016级本科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2016级本科生服务和管理工作,经学院党委同意,成立2016级年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年级委),并自即日起开展第一届委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级委工作职责、职务设置和委员人数
年级委应当承担以下工作:(1)协助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学校和学院布置的有关本年级的工作;(2)协助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本年级学生日常服务和管理事务;(3)做好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与本年级学生间的信息沟通工作;(4)协助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对学生班团支委会和班委会的工作指导;(5)承担年级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6)学院和年级辅导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届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视选拔的具体情况决定最终的人数。其中,年级长1名,副年级长若干名;年级团总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年级长、年级团总支书记在确定的委员人选中选定。
二、报名与面试
第一届委员选拔报名采用自荐形式。
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系我院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3)学习认真刻苦;(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群众基础较好;(5)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6)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报名者应当如实填写《2016级年级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选拔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报名表交至院党委办公室220房间。
第一届委员选拔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