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提高院网站新闻报送效率与发稿质量,保证各单位、各学科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现就进一步规范院网站新闻稿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准确把握新闻稿件内容。稿件内容应能够及时、准确反映学院管理、教学科研、外事交流、学生工作、招生就业、校园热点问题等最新动态,围绕学院或部门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情况展开。
二、规范稿件配发图片。文字稿件如配图片,要选取选取清晰的jpg格式图片,图片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发生场景,宽度调整为700像素,保持原始图片的宽高比例不变,并与文字文档一起压缩成包,图片不能直接放入文档之中,图片应有标注与释解。
三、注重新闻的时效性。原则上,新闻稿件报送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报送不及时,失去新闻时效性的一般不予报道。
四、严格稿件审核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及时收集筛选信息,按照新闻要求成稿。新闻报送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稿件上须注明文:××;图:××;审核:××;信息来源:××。未经审核签字的稿件不予报道。
五、规范稿件报送方式。稿件电子版统一发至投稿专用邮箱fxyxuan@126.com(联系人:吕广振, 0371-67783103;手机号:13503868898),注明稿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将签字审核稿件纸质版同时报送至院党委办公室220房间,否则不予受理。
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