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就业创业相关工作通知精神要求,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法学院决定聘任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来自律师事务所、企业、公共组织等具有丰富职场经验的从业人员,或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行业专家。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职业生涯理论知识和就业创业指导经验,熟悉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具有参与就业创业教育和指导的时间与能力。
三、选聘程序
应聘者填写《郑州大学法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有价值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于2025年5月2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lawschool@zzu.edu.cn。
学院对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确定拟聘人选,于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