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2020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莹副教授应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第二报告厅做了题为“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制度空间”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我院教师郎志恒博士主持,法学院30余名硕博士研究生聆听了报告。

孙莹副教授从外在立法模式和内在理论逻辑两个方面展开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制度空间的分析阐释。首先,孙莹副教授从比较法的视角提出代议机关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立法模式主要分为宪法模式、议会法模式、专门法模式三种,并对三种模式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特点比较。以美国为代表的宪法模式由宪法规定议会的组成和职权并通过司法审查制度对宪法进行解释,而议事规则与法律区分开来,由议会制定,不需要向社会公开;议会法模式以英国、日本、新西兰、以色列为代表,主要特点是由议会法规定议会的组成、职权,议会制定自己的议事规则;我国实行专门法模式,通过制定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代表法、立法法、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议事规则等单行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进行规定。接着,孙莹副教授从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理的遵循、与宪法法律的衔接、对人大运作的回应三个方面,对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立法修法所遵循的规律、所体现的逻辑进行解读。最后,孙莹副教授对人大组织制度的双重逻辑和均衡发展做出总结和展望。
与会同学踊跃地向孙莹副教授提问,孙莹副教授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并就学习方法、职业规划等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度交流,同时鼓励学弟学妹用专注和执着成就学术理想。郎志恒博士进行总结发言,并对孙莹副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本次学术报告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文:袁天威,图:师睿智,审核:许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