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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郑州大学法学院举办纪念建院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之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端论坛”

日期:2020-10-2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0年10月24日,为纪念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由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由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瀚通(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端论坛”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办。本次学术论坛主要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这一主题,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河北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三十余人参与了此次会议。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端论坛

在学术论坛开幕式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华小鹏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分别致辞,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华小鹏教授首先致辞,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对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华教授认为此次学术论坛议程不仅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为促进国内法学院信息间的学习交流搭建了重要的平台,对强化发展理论引领、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华小鹏教授首先致辞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苗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参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院庆系列活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各高校对郑州大学法学院长期的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其次,苗院长表示此次学术论坛是一个为各界提供交流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不仅是为日后建设发展交流意见,而且也是为郑大师生留下各位专家学者的重要学术思想的宝贵机会。最后,苗院长表示建院40周年对郑州大学法学院的重要意义,表示诸位专家学者的到来是对郑州大学法学院的极大肯定与鼓舞。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本次学术研讨会共设置两个单元的学术论坛,第一单元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前沿研究”为主题,由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教授主持。蔡军院长对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表示祝贺并主持开展第一单元论坛的发言与讨论。

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教授主持论坛第一单元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认为法学研究的背景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这需要一流的法科人才,以具体事例对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法治建设的进步进行了梳理,并讲述了两个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民族法治建设是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的,与治国理政的实践是紧密结合的,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做好法治工作;新时代新法治新法学要面对基本的前沿课题,强调法科生要高度关注治理的现实,高度重视公共政策在治理过程当中发挥的作用。肖金明教授还强调了当前“复合法治”应符合党规国法的重构,要以民法典为契机,重新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并提出山东大学与郑州大学就法学前沿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的希冀,从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肖国兴教授以“在政党政治的疆域中开拓法学研究和法律制度创新的方向”为主题,认为政党政治才是法律的“春夏秋冬”,强调包容的制度才是国家成功的原因,政党政治一直处于治理的顶层,政党政治已经为法学研究、建设一流学科开拓了方向,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减少法治进程中的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郑州大学法学院表达了衷心的祝愿,并以“后民法典时代民法学研究发展的趋势”为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于飞教授首先讲述了民法典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认为民事主体制度、所有权制度、合同制度和侵权救济制度都是民法典提供的根本的交易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民法典对提升司法领域的全面依法治国水平和市场经济领域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民法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点:从立法论到解释论,即应当在穷尽现行法上一切可能的救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允许进行立法论的讨论;中国民法学何以形成,强调了从本土的制定法规则出发到本土纠纷的妥当解决之间解释论的路径的重要性,这是一国本土民法学的渊源和根据,也是中国民法学命脉之所在;法典评注是民法解释学或民法教义学的巅峰表现,主张未来的民法学研究应重视本土案例研究,重视教义学的发展和建构,并以法典评注这种集大成的巅峰的教义学表现形式表达出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认为在后民法典时代对民法的解释应趋向于形式主义,中国的民法典一共1260条,是一个低配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比德国民法典少了将近一千条,但是民法典已经生效,因此要充分尊重法条的本身,只有在穷尽法条后仍不能解决时才能考虑法律之外的因素,即坚持对民法典的形式主义的解释方法。方新军教授以民法典第1186条的修改为例,强调严格的形式主义解释,从而使法官无法逃避裁判的正义,只有充分尊重民法典法条本身,才能使民法典真正发挥作用。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

上海大学法学院张秀全教授首先解释了什么叫做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民法典包括对自然人和市场主体的规范,就民法本身而言,法治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实施问题,即如何从根本意义上的法变成生活中的法。张秀全教授强调了当事人评价对营商环境法治指数的重要意义,不能仅靠政府部门自身的评价作为法治指数制定的重要指标。其次,法律的解释问题很重要,要坚守形式主义解释的底线,现在过分强调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破坏了立法的规定;法官应是法律解释的主体,法律的权威来源于司法,司法的权威来源于法官,法官的权威来源于裁判的公正性与公开性。法学的前沿问题不只是重大攻关的项目课题,更应该是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因此,法学教育应更加注重实践中的法学前沿问题。

上海大学法学院张秀全教授

贵州大学法学院孙志煜教授首先代表贵州大学法学院对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四十周年表示了衷心的祝贺,紧接着表达了希望与郑州大学开展友好合作,互帮互助的美好愿望。孙志煜教授以“指标化事业下的基层司法治理”为题,肯定了“指标化”这一考核方式给法学带来了客观化、一体化、形式化的表征,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在基层司法治理依附性、附属性的特征下,这一指标凸显出的一系列弊端,例如行政处罚权与实施权的脱节导致行政执法的被动性、西部地区的条件限制了法律顾问制度在农村地区的推行等。最后,孙志煜教授论述了“指标化”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并提出“法学前沿研究能够在政策所设定的前提和假设范围下做些什么”这一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贵州大学法学院孙志煜教授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莹作为郑州大学01级校友感慨在法学院与校友重聚的亲切感以及法学学科的蓬勃发展。孙莹副教授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宪法学的前沿研究”展开讨论,提出了依法治国与宪法全面实施过程中合宪性审查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的新发展、“一国两制”制度和香港基本法的问题、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疫情防控时期等紧急状态下法治体系的建设等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宪法学方面的前沿问题,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看法。最后孙莹副教授指出宪法学的前沿研究会奠定其他部门法研究的基础,表达了希望大家积极加入宪法学研究的美好愿望。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莹

河南师范大学工会副主席王鹏祥教授对前面几位教授的讲话表示了赞同,其讲话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第一,关于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王鹏祥教授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提法的由来和发展历程作了简要说明,强调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起到的主要作用,提出了何为公平正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立法上如何体现、如何实现良法善治等,提出了立法在民主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接着以刑法学在发展历程中曾面临的,选择积极的刑法观还是消极的刑法观、犯罪化道路还是非犯罪化道路等问题为例,提出了立法的科学性问题。第二,对一流学科的认识问题。王鹏祥教授提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学校在河南省应抱团取暖、共同进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最后,王鹏祥教授对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祝愿郑州大学法学院由河南走向全国,由全国走向世界。

河南师范大学工会副主席王鹏祥教授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长杨连专教授作为郑州大学88届校友对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表示了祝贺。杨教授针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两点想法。杨连专教授将现代治理分为三个层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权力的公平、公正、公开运行,其中又包含了市场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权力运行进行研究的前沿在于,权利问题应当宪法化,宪法问题应当法律化,法律的问题应当制度化,制度的问题是程序化,程序问题的关键在于技术化,技术问题的关键是价值化,价值问题的关键是政治化,政治问题的关键又是权力化,循环往复。其次,杨连专教授指出在技术高速发达的今天,通过技术来解决法律问题的时候,应当关注其中所蕴含的正义、法治、民主、自由等核心价值,将核心价值这一灵魂抽去,法治带来的将不是更多的便利而是更多的麻烦。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长杨连专教授

第二单元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为主题,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教授主持。陈晓景教授对郑州大学法学院40周年华诞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介绍了参与本次论坛的发言人和与谈人。与会专家学者聚焦如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培养卓越法治人才进行了精彩发言与热烈讨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教授主持论坛第二单元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讲述了郑州大学法学院与中山大学法学院之间的深厚友谊并表达了对郑大法学院的美好祝愿。黄瑶教授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法学教育改革的制度背景,提出了教育方面改革的具体方案。在学科发展方面,黄瑶教授指出应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构建国内外交流对话机制。在学科建设方面,黄瑶教授重点介绍了中山大学法学院自主设立的二级特色学科——立法学学科的建设。在课程设置上,立法学学科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复合型的课程定位培养决策型人才。在教学手段和方法上,采用立法模拟论证会、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等方式,提倡在实践中学习。在教学目标上,重视实践育人,通过双师制的设置兼顾理论和实践的教学。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代表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向郑州大学法学院表达了生日祝愿并对郑大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成就表示了充分肯定。张世君教授以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正在推行的课程思政为中心发表了对如何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见解。张世君教授认为课程思政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应以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本科教学,在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有机地融入思政课程。最后张世君教授指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之下,对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应从技艺美德、职业伦理和法律素养方面提出要求。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法学教育为题,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看法。曹险峰教授在对人治和法治两种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方法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现代化内蕴着法制化。在此基础上,曹险峰教授为法学教育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首先,法学教育不应局限于学科治理,法学教育应面向全社会,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素养和背景知识。其次,法科人才培养要改变既往法学研究中的裁判者思维模式,更注重多元化、多样化培养。最后曹险峰教授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应以法为尊;应凝结共同体的共同思维方式,提供共同对话平台;应立足于当下,立足于中国进行法学教育。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

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地方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关系》为题,指出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也是关键所在。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陈佳教授也介绍了河北大学法学院的经验,指出在意识到地方涉外法律事务人才需求紧迫的情况下,河北大学法学院调整法治人才培养结构,增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重视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另外在充分看到地方法治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形成了“滴灌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德法兼修 、教研相长、知行并重三个理念。

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为切入口,分析指出剧中人物规则意识和区分观念的欠缺造成了失序的治理,认为面对着越来越严峻的国际和国内挑战,法治思维的欠缺使我们无法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法治思维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他认为培养中国的法治人才就是在塑造中国的未来,并指出除了规则知识的传授,还应重视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其中最重要的是民法的教育,强调要在课程设计上要加大民法课时,改善民法教育和学习方法。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

评议环节,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肃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做出了细致的点评,指出卓越法治人才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认为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注重政治性、历史性、特色性、创新性、社会性五性。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王肃教授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景峰教授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但不限于两个主要方面:法律的现代化和统治的法治化。培养卓越法治人才要围绕胸怀远大和技艺高超两个方面。法律人要注重德法兼修,胸怀人类命运,民族大业,而不要成为蝇营狗苟于利益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景峰教授

闭幕式上,主持人王济东教授表示,十二位知名学者专家在论坛上的发言内容丰富,几位院长的点评见地独到。

主持人王济东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汪世荣教授首先对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40周年表示祝贺,接着汪教授通过网络热点事件“哈尔滨老人因扫不了码被拒乘坐公交车”,提出怎样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并表示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除了规则建设,还要进行社会建设、文化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

最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认为会议成果十分丰硕,专家学者针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等问题提出各自领域的最新动向。张嘉军教授同时表示法学院科研产出有限,高端成果产出有限,学院需继续努力,总结先进经验,借助建院40周年的东风,努力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新的更大的成就。

(文:范博文、高子音、赵艳艳、张吉喜、陈越、逯政阳;审核:张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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