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郑州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院博士学术分论坛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新时代法治的推进和开展”,特邀嘉宾西北政法大学杨建军教授于上午9:30-12:00围绕“新时代法治的推进和开展”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交流并对宣讲同学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本次论坛由郑州大学2015级民商法博士生王康主持。

论坛主要包括获奖博士生宣讲、同学评议、专家点评和自由研讨四个环节。
首先进行宣讲的是来自郑州大学的陈建同学,他的论文题目是《新时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制度整合与程序激活》。陈建同学观点明确,指出合宪性审查应当将公民在具体案件中的合宪性审查建议,通过法院内部的请示制度,进行必要的过滤和补强,最终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要求,以真正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合宪性审查程序,这是新时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宪法实施、完善宪法监督的可行之路。西北政法大学杨建军教授对陈建同学的论文和宣讲环节进行专家点评,在充分肯定了论文选题的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基础上,杨教授对文章的结构和学术规范提出了几点需要改进的方面,例如内容和摘要的衔接性问题、文章的立法角度研究方法和中西制度的比较研究等。
接着进行宣讲的是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的聂帅钧同学,他的论文题目是《中国法治智库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聂帅钧同学观点明确,指出国家应从宏观层面加强对法治智库发展的整体设计,法治智库应从中观层面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从微观层面夯实人才基础。郑州大学李建新副教授点评到,文章选题角度新颖,学术规范和引证论证较完整,对聂帅钧同学的学术态度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李教授又从结构的完整性、理论研究对实践的参考价值、观点的本质探究等角度对论文的完善和提升提出了专业的点评建议。
其次进行宣讲的是来自郑州大学的汪晓贺同学,他的论文题目是《新时代劳动法的推进——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效力探究为视角》。汪晓贺同学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了“有效说”在竞业限制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可行性,他指出实行“有效说”,再用《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加以补足,不仅能维护合同秩序的稳定性,更能维护守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应认定是有效的。法学院吕明瑜教授对汪晓贺同学的宣讲内容提出点评,吕老师赞扬了汪同学学术态度认真、选题有主张,敢于挑战学术观点,而且思维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论文理论和实践结合非常紧密。同时又提出文章的问题所在,首先是文章的顶层设计中价值选择应明确,如在合同的稳定性和弱者保护两方面孰轻孰重,从劳动者保护兼顾用人单位的双层角度探讨或许更有实践意义。文章的致命弱点在于:题目中说“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摘要中却说“未约定”,“未支付”和“未约定”二者明显意思出入较大,文章研究的观点应该在题目和摘要中同时体现并相互吻合。另外,作者对法律条款“可以”约定,理解为“应当”约定,该理解需再仔细斟酌,本篇论文铺垫了良好研究基础,希望汪同学以后对自己的学术观点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南开大学的王文明博士生宣讲题目是《防卫紧迫性认定标准的反思与重构》。宣讲人提出了如何认定防卫紧迫性具体判断标准的问题,接着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大陆对正当防卫紧迫性的认定标准,以及综合了我国刑法理论界的客观主观说、区分说、事后判断说之争,提出了自己“新区分说”的观点。郑州大学法学院许桂敏老师点评到,本文极有研究深度,资料搜集十分丰富,可以看出作者学术研究的基本功做的非常好,但问题在于前期具体的准备工作可能稍微冲淡了对问题的深入开展。郑州大学法学院吴林生老师肯定本文选题时效性强,并重点对于欢案中正当防卫的紧迫性要件进行评析,认为不同于民法上的正当防卫,刑法上正当防卫的紧迫性要件,既要求防卫适时,也要求不法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程度;刑法在保障防卫人非因重伤、死亡等重大损害不受追究的同时,应将对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不大的不法行为排除正当防卫的起因之外,否则就违反了比例性原则、价值衡量原则,不能为社会公众观念所接受。同时指出作者“新区分说”的观点混淆了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之间的界限,使得某些防卫行为仅仅会被归为过失,而在逻辑上没有意外事件存在的空间。
短暂的自由研讨和休息时间之后,获奖博士论文的宣讲环节继续进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苏冬冬同学宣讲题目为《“通知与移除”规则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中的适用问题探析——兼评<电子商务法>第42-43条》。宣讲人首先提出了“通知与移除”规则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的问题,接着评析我国电子商务法中“通知与移除”规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通知与移除”规则的完善建议。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刘桢博士生宣讲题目为《从文字作品与书法作品的比较分析看跨类型作品的认定》。宣讲人通过茅盾手稿案引出跨类型作品的认定问题,从“思想/表达二分法”的适用与“表达”提炼的差异等角度,论证书法作品和文字作品之间的区别,最后通过进一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下跨类型作品的认定问题,提出了中国-中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构建的设想。
安徽大学的许俊伟博士宣讲题目为《论产业政策法治化的完善:时代契机下的变革与转型》,报告人首先提出时代需要产业政策法治化,接着论述了产业政策的存在理据,通过分析我国产业政策法治化的时代契机,提出了我国产业政策法治化的完善路径。
三位博士生细致独特的宣讲内容结束之后,郑州大学张德芬老师对以上三位同学进行专家点评:首先,在学术论坛的报告上应该要更注意报告技巧,着重讲述论文的亮点,尽量深入浅出,引起听众的兴趣。苏东东同学应该要注意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之间的区别,这两个权利概念不要混淆。而且题目过长,选题不是很清楚。刘桢同学的标题上侧重点不够清晰,文章的重点放在跨类型作品的认定上,但在标题上却被“文学作品与书法作品的比较分析”抢了风头,导致论文题目不太像法学论文。许俊伟同学的标题也不能很好的反映作者的思路,以上同学在标题设置上应该更加注意。
本次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共收到博士论文50篇,经过前期的初审、复审,共评选出19篇优秀博士论文,其中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老师为优秀博士论文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本届论坛在意犹未尽的思维碰撞中圆满落幕,既提高了博士研究生群体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加强海内外高校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与融合,为新时代法治的推进和开展建立了专业理论知识的学术根基,更激发了参会青年学子时刻秉承创新意识投身于学术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文/高亚瑞 张玉娟;图/李冠峰 秦诗阳;审核/岳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