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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第二权利法案:罗斯福对美国宪法的重塑”学术讲座成功举行

日期:2017-05-2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7年5月16日晚19:00,“第二权利法案:罗斯福对美国宪法的重塑”学术讲座在我院大会议室举行。来自神华集团研究院的毕竞悦博士做了主题报告。我院金香爱、李建新、侯宇、高慧铭、周威、郎志恒、郑磊、杨洪斌等老师以及部分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毕竞悦博士对美国宪法有多年的研究,是《罗斯福宪法:第二权利法案的历史与未来》(凯斯·R·桑斯坦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一书的译者,她结合这本专著探讨了罗斯福新政对美国宪法的重塑。毕博士认为,罗斯福的新政理念主要是来自于西奥多·罗斯福、伍德罗·威尔逊以来的进步主义传统,而并不像一般所认为的那样来自凯恩斯。“新政”因大萧条的刺激而起,是资本主义内部的一次重大调整,它挽救了美国资本主义,影响持续至今。就宪法而言,毕博士指出,罗斯福的根本贡献可以用“经济自由”四个字来概括,具体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确立经济上的宪法秩序,防止经济权力侵犯他人的政治权利,由此美国得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上的民主;二是“第二权利法案”,它在罗斯福提出“四大自由”时初露端倪(“免于匮乏的自由”),后来在1944年的国情咨文中正式提出。由于种种原因,第二权利法案并没有表现在宪法修正案中,它在美国政制中的地位比较类似《独立宣言》,但是经由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确认之后,它已经成为当代美国宪法中的一个重大共识;三是“行政国家”的出现,联邦权力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扩张。最后,毕博士简要地介绍了罗斯福的宪法遗产对中国可能具有的启发意义。

在毕竞悦博士的主题发言之后,与会的各位老师分别进行了精彩的评议,同学们也积极地提出了很多问题和意见,现场气氛热烈。本场讲座于当晚21:30圆满结束。(文图:杨洪斌;审核:沈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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