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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校与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

日期:2015-12-29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12月25日下午,郑州大学法学院、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暨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举行。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副书记岳林强、副院长高留志、院长助理卢少锋、院党委办公室韩谦以及盈科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执行主任王世清、管委会主任李曙衢、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朱晓龙等参加了签约授牌仪式。
签约仪式上,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世清介绍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情况,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自今年8月成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业务实力雄厚,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盈科律师事务所有着与高校合作的优良传统,盈科郑州分所也十分愿意与郑州大学开展合作,进一步加大联合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力度,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一个接触法律实务、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平台。框架性的协定给双方提供了灵活开放的合作模式,盈科郑州分所愿意全力以赴配合郑州大学法学院建设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
苗连营院长首先向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热情以及对共建基地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并就郑州大学法学院院史沿革、师资力量、教学团队、科研情况、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做了简要介绍。苗连营院长表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是郑州大学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启动之后的第一个律所合作基地。学校选择盈科律师事务作为合作单位具有多方面原因: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是具有国际化声誉的知名律所,在国内外具有多家分支机构;同时,盈科具有与众多高校合作的良好文化传统及丰富合作经验,从而能够为法学院学生参与法律实务提供良好平台,有助于学生接触法律实务的前沿与动态。法学院期待能以此为起点与盈科展开深层次的合作。
随后,双方代表举行了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曙衢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苗连营院长向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曙衢授予了“郑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匾牌。
通过此次实践基地协议的签订,郑州大学法学院将与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在教育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开展实效化、常态化的合作。(文:韩谦,图:韩谦,审核:高留志,信息来源:院党委办公室)

签约仪式

揭牌仪式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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