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我院和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涉及学生交换、赴德攻读硕士学位、教师交流、科研合作等多方面内容。
学生交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斯特大学法学院每年可接受我院5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作为交换生;只要符合明斯特大学规定的入学条件,不对我院毕业生申请明斯特大学法律硕士项目(L.L.M)设置数量限制;但参加交换或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项目的学生必须达到德语B1水平。双方互认学分。学生可以选择交换一学期或一学年。无论是交换生还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双方学校均互免学费。
教师交流与学术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在资金可负担的原则下,两院将互派学术或非学术人员进行短期或长期交流,联合开展学术研究,共同举办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和暑期课程等,以及交换科研、学术、教学出版物和其他信息。同时,双方将加强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鼓励我院科研机构加强和明斯特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Centre for Chinese Law and Policy)的交流与合作。
据悉,明斯特大学(Westfälische Wilhelms-Universität Münster,WWU)位于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是德国最大和最著名的大学之一。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多个二级学科在全德排名第一,是德国最好的法学院之一。郑州大学法学院和明斯特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可以上溯到2006年,从那时起我院先后有近10名学生在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学习。此次双方再续前缘,顺利签署合作协议,得到了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劳动法与社会法研究所所长Heinz-Dietrich Steinmeyer教授、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侯维岩教授的大力支持。
欢迎同学们积极参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