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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2015年郑州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院分论坛系列报道之马长山教授学术报告会

日期:2015-12-03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11月26日,2015年郑州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院分论坛如期举行,作为特邀嘉宾,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马长山教授出席并做了专题报告。围绕博士生学术论坛主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司法公正”,马教授就“我国法治建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法治建构的现实和困境”、“我国法治建设的转向和治理秩序的重建”三个方面进行报告。
首先,马教授高度总结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出了中国的法治实践需要反思,并从多个视角阐明国家建构主义道路出现的问题,包括“规划主义”、“普遍主义”和“单边主义”。谈到了我国的“规划主义”在实践过程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尤其在立法之前的调研工作,立哪部法,不立哪部法等这几个方面,从而导致我国立法与民间诉求之间发生严重背离,社会认可程度不高。马教授在评论我国法治建构过程中出现的“普遍主义”时,紧密结合我国实际,谈到不能不借鉴西方法律,但是又不能照搬西方法律,“普遍主义”就是指我国在法治建构过程中整体性、整齐化一地向前推近,而我国的特殊现实状况,例如城乡差别、人的素质、地区不平衡和宗教问题等等,迫切需要解决。针对“单边主义”,马教授深入分析了我国的唯法律至上主义,仅仅依靠法律去解决现实问题,并不重视宗教、习惯和道德的作用,指出法律至上并不等同于唯法律至上。
接着马教授深入剖析了导致问题产生的现实和困境,包括三个方面,国家本位的倾向严重、工具化策略和法条化倾向,用详实的数据资料举例论证,我国法条化倾向严重的表现为我国的法律条文的适用率仅为54%,剩下的法律几乎没有用武之地。
最后,马教授针对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包括双轮驱动、参与共享和确立公民精神,双轮驱动是指国家和社会力量配合起来,使得公民参与到国家的立法中来,培养国民的公民精神、法治教育等等,观点新颖,合情合理,高屋建瓴,值得我们深思。
马教授的专题报告,和我国的现实状况紧密贴合,语言严谨鞭辟入里,举例丰富以小见大,思想深刻引人思考,在场的同学们被马教授严谨认真的学术态度,朴实亲切的语言风格,严谨细致的逻辑思维,所深深折服,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在会场响起。(供稿人:李欣芳 高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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