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7日晚七点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熊伟教授在法学院211会议室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法理、税理与情理:现代税法面面观”的学术报告。此次报告由院长助理卢少锋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与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法理学专业、刑法学专业等的部分老师、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同学共同参加了此次报告。
熊伟教授根据自己从事税法学研究十几年的学术经历并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分别从“法理”、“税理”与“情理”三个角度论述了我国当前税法学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回应这些问题。
关于税法的“法理”问题,熊伟教授认为税法学具有庞大的法规规则体系,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息息相关。但目前情况下,税法还是一门并不成熟的学科,法学专家参与较少,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为此,我们要有税法学的问题意识,及时发现税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有怀疑精神,这是做学问的宝贵一面。正是在这种问题意识指引下,我们要将传统的法学研究思维与研究成果应用于税法学,并强调法学思维在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税法的“税理”问题,熊伟教授认为单纯学习法律但不花一点时间钻研税本身的道理是不圆满的,我们不仅要学好税法的相关基础理论,而且要了解相关的税务基础理论,这样我们才能对税法学有一个相对比较完整的理解。为此,熊伟教授分别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税收法定主义、地方税收立法权、从不同角度来看待车船税的性质以及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如何征税等方面向我们阐释了税务基础理论在税收立法、税收执法以及税收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告诫我们想要学好税法还应该先去了解一些“税理”,做到“法理”与“税理”的相互补充。
关于税法的“情理”问题,熊伟教授认为税收表面上看涉及的是经济问题,但是目前的家庭生活、个人的私生活都会因经济问题而涉及到税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怎么去处理人情,让税收既合法又合情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熊伟教授分别从“房产加名征税”风波,父母赠与财产给子女是否应该课税以及我国的遗产税、继承税应该如何开征等问题论述了家庭伦理关系是如何影响到税收的,要求我们在处理税法问题时要具体分析法律的相关规定与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做到既合法更合情。
熊伟教授通过从“法理”、“税理”与“情理”这三个角度来鼓励我们要融入税法实务,熟悉税收规则,关注税收制度的发展,同时还要洞悉人情世故,平衡利益冲突,提炼法理,以便力所能及地推动税法学的进步。在报告结束后,熊伟教授还就同学们在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