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郑州大学法学院2012级三班和六班同学在物理馆502参与了年级模拟庭审比赛,12级辅导员岳林强老师和诉讼法学科高辉老师来到教室同3班、6班同学一起观赛,并给予了点评和指导。
赛前:选手们赛前积极的准备材料、交流,并且在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思维碰撞中,一步步学习着、感悟着。几多汗水、几多收获……
赛中:参赛者在博弈中感受着法律的微妙,语言的博大。首先,六班同学作为春江县检察院代表首先作出陈述,提出了对被告人的偷税行为的控告,三班同学作为律师代表,对此做出了回应。而在之后最为精彩的法庭辩论环节,六班同学和三班同学唇枪舌剑,有理有据,完美的呈现出12级学生深厚的法律素养。
赛后:高辉老师分别针对控辩双方做出点评,并对选手的表现给予赞赏。控方存在本身的角色优势,加上准备充分,表现可圈可点,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对双方并无争议的部分花费篇幅过大,导致了时间上的浪费。辩方整体不错,但可能由于时间仓促,对案件了解及具体材料准备不够充分,导致在面对控方刁钻的提问时,显得有些紧张,没有很好地表达出内心的观点。从而很好地回答对方的问题,两名辩护人在应对紧急情况上的能力还需要提高。
老师的点评中还提到了:1、模拟庭审辩论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积淀和专业素养的培养,气场上也一定要强,自己的心虚绝不能在赛场上表现出来。2、辩论过程中的仪表仪态也十分重要,辩论可以是温文尔雅地和对方争论,陈述自己的观点,也可以是慷慨激昂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但一定要注意的是自己的肢体语言,要端庄大方,不能摇头晃脑,也不要手脚乱晃。而这一点,双方做的都很好,尤其是担任辩方的两名同学。他们在陈述观点时,语速适当,停顿合理,用简洁的专业术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充分表现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3、一场辩论不仅是对个人综合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双方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选手们场上配合默契,面对提问,能够有条不紊地在短时间做好分工,及时应答,控制局面,给同伴充裕的思考时间。4、由于这次的材料是关于税法方面的,我们专业课目前还没有涉及,老师建议我们针对具体问题可以请教税法方面的老师。
这次比赛虽然仍有不足之处,但我们有了许多收获,老师的点评更让我们受益匪浅,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一次宝贵经历。
实践出真知,正是这次活动让我们能够跳出书本,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从纸上谈兵到沙场点兵!
(供稿: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