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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12级模拟法庭大赛系列报道四:四班对八班分赛场

日期:2014-03-2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3月20日下午2点30分,12级于物理馆举行了模拟庭审辩论比赛初赛。法学院12级各班都十分重视此次活动,12级辅导员岳林强老师、行政法学科杨会永老师和年级各团学干部出席并观看了全程比赛。
整个庭审比赛按照“理律杯”庭辩比赛的模式进行,赛题是一起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本赛场由8班的王亚文、姚宜彤两位选手组成控方——春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犯有逃税罪,并应负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4班的楼正青、张鹤立两位选手组成辩方——长安律师事务所,他们认为被告行为并未构成犯罪,并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值得一提的是,本场比赛邀请到了杨会永老师担任审判长兼评委。
本次比赛,可谓棋逢对手,赛场紧张激烈,各有优势。4班选手雄辩滔滔,气势逼人,8班选手则沉着冷静,环环相扣,双方的开庭陈述都为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针锋相对,面对评委的连连发问,双方选手也基本做到了有条不紊,有理有据。其中,4班代表队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思维逻辑,赢得了评委老师的好评。评委老师突出赞扬了4班选手对证据的分析和运用,并认为其从犯罪要件入手的质询答辩完整充分,体系性强,但指出从证据形式上的瑕疵质疑其证明力的观点放在本案中说服力不够强。而8班选手作为公诉方,毫无惧色,发挥了自己优势,虽未将对手的论点一一击破,但认真严谨的态度同样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场比赛后,评委对双方选手的努力做出了认可,认为双方选手对法律理论的运用虽然不够娴熟,很多提问并未切中要害,临场表现也略显稚嫩,但也可圈可点,值得称赞。在判决胜负时,杨老师认为双方开庭陈述与总结陈述两个环节不分上下,但在提问答辩环节中,8班问题略显细碎冗长,4班稍胜一筹,因此判决4班胜出晋级,参加随后的比赛。
此次比赛锻炼了同学们对法律的运用能力,使同学们对将来要接触到的法庭辩论也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同时,借助本次比赛增进了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可谓寓教于乐,收获颇丰。在老师的关心和支持下,选手们从分析赛题做起,讨论争议点,查找法律条文,撰写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辩论。虽则时间仓促,花费精力颇多,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选手们依然坚持,积极准备,圆满完成了比赛,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和法律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秀的素质。
我是法律人,我骄傲!
(供稿:张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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