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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12级模拟法庭大赛系列报道二:二班对七班分赛场

日期:2014-03-2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3月20日下午,我院组织的“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在物理馆拉开序幕。出席此次比赛的主要有12级辅导员岳林强老师、评委张阳老师、来自7班、2班的控辩双方辩手以及观赛的同学们。
一切就绪,主席致开场词,宣读比赛规则,并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双方就各自的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各环节结束后,评委张阳老师首先请控辩双方的选手对各自的表现发表意见。从选手的发言来看,选手普遍过于紧张,因而部分陈述措辞不当,观点阐释不清;接着,由观看的同学们发表对此次比赛的看法,同学们指出,选手的专业性术语不够,不能用法言法语表达各自观点。随后,张阳老师对控辩双方的表现进行了点评。
张老师指出;首先,在陈述阶段,双方的陈述重点并不突出,陈述的理由依据不够充分,双方应当紧紧围绕己方观点、结论展开有依据的论述,尤其是辩方,要紧紧扣住自己的结论,同时还要有理有据。其次,张阳老师指出控辩双方对规则的掌握不够清楚,以至于在第二个环节出现一问一答的混乱局面。从专业性来说,双方的问题设置不当,多呈并列性问题,老师建议,设置问题要环环相扣,在努力将对方逼入“死胡同”的同时,还要能有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再次,张阳老师指出,逃税罪是行政犯,不仅要求犯罪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同时还强调犯罪人实施了虚假隐瞒手段,而这些在本次模拟庭审中都没有很好地突出。这说明我们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熟练,对案情的分析尚不够透彻。最后,在总结陈述时,语气要铿锵有力,突出重点。张阳老师强调,辩论是一个灵动的过程,因而不能只局限于自己所准备的材料,而要做到及时应变。
此次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也借此机会调动同学们对学习及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多组织这样的活动,既贴近学生的学习,使得同学们能学以致用,又锻炼同学们的实践经验,提高辩论的技巧与能力。何乐而不为?
(供稿:郜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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