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部署,处理校区日常事务,确保校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校区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非经营性资产的规划、调配,确保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3.负责南校区学习堂、小礼堂、体育场馆、游泳池等公用设施使用审批、调配和管理;负责校区公用房有偿使用的审批。
4.负责校区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
5.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物业和校区水、电、气、暖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后勤运行的监督工作,做好校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
6.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区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保卫处做好校区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校区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协助后勤保障中心、基建处等部门做好校区公共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9.协助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图书馆,校医院,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在校区的服务延伸工作。
10.协助做好河南音乐学院筹建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