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举行。为确保我校研考工作安全平稳,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的管理,严肃纪律,现就加强研究生考试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禁全校教职工参加各类考研辅导活动,严防参与“助考”、“替考”等舞弊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清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弊端和危害,充分认识到严重后果。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未知状态下涉入舞弊活动。二是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确保人人在位在岗,从源头上切断教职工违法违规的可能性。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专人点名登记上报。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所在院系、处室相关领导依法依规追究其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