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在职证明注意事项:
出国访学三个月以上的,需提交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及本人所在院系证明(附件1)。
将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通过的《出国人员备案表》交至行政楼539人事处师资科一份,领取打印在职证明专用纸(也可以下载“专用纸模板”附件2)。
请将在职证明自行打印到专用纸上,在职证明模板(附件3),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个人情况修改。
办理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请直接到行政楼546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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