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人事处办理出国人员在职证明流程

发布时间 :2015-06-19    阅读次数 :

附件:  附件1 关于XX学院XX同志出国研修的证明.doc  
         附件2 打印在职证明专用纸.doc  
          附件3 在职证明模板.zip  

    附件4 子女出国-在职及收入证明模板.doc  
    

 打印在职证明注意事项:

  1. 出国访学三个月以上的,需提交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及本人所在院系证明(附件1)。

  2. 将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通过的《出国人员备案表》交至行政楼539人事处师资科一份,领取打印在职证明专用纸(也可以下载“专用纸模板”附件2)。

  3. 请将在职证明自行打印到专用纸上,在职证明模板(附件3),模板仅供参考,请根据个人情况修改。

  4. 办理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请直接到行政楼546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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