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现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取得工勤技能考试资格,且在下一级岗位上聘任满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
其中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师)资格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师)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不含学校校级)。
2.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师)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师)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二、上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个通过工勤岗位考试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待聘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员须提交《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期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认真填写《郑州大学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聘任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报工勤技能一级、二级(技师)岗位人员,除填写《郑州大学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聘任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取得一级、二级(技师)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郑州大学人事档案复制件印章)。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将《郑州大学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聘任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郑州大学拟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纸制版本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请于2020年7月13日前报行政楼539房间。《郑州大学工勤技能等级岗位拟聘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rsc@z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7739818。
人事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