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和聘用制度改革,结合我校一流大学建设和岗位聘用工作实际,学校启动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深化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改革,分层分类,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和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强化师德师风规范,提升师德师风要求,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表现作为首要聘用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遵循高校教师成长的规律和工作特点,完善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破除“五唯”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让教师具有更高的获得感和成就感,激励教师人尽其才。
(三)坚持分类实施,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教师特点,采用共性与特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行学校宏观科学统筹,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具体实施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三、实施范围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师。
四、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我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按照《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校人事〔2020〕22号)执行。
五、教师岗位聘用相关政策
(一)以德为先,立德树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落实中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出台《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在教师岗位聘用时,将师德师风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坚持对师德师风有问题的“零容忍”,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学校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其比例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75%;学校主体岗位中主系列是高校教师系列,其岗位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教师岗位中,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6;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4:4;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4:3;教师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5。
(三)依据《郑州大学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15号)文件,教师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和临床教研型5种类别。
(四)根据学校科研现状,国家自然基金委河南省联合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项目认定。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在申报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项目认定。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限第1名),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奖励认定。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限第1名),在申报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奖励认定。
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按照《郑州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7〕28号)执行,此办法只适用于竞岗聘用人员。
(五)岗位指标数分配办法
1.校内各二级单位各级教师岗位指标数将依据学校当年可使用的各级教师岗位指标数总数确定。
2.校内各二级单位在开展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评审条件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为满足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发展需要,学校对一流学科建设单位、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排名前三的单位,适当提高其单位当年教师三级岗位推荐指标数。
3.校内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确定本单位教师岗位各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临床教研型)推荐指标数。
4.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各评议小组(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临床教研型)评审指标数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不同比例确定。
(六)现任以教师为主岗位兼职管理岗位的人员,申报聘用高一级教师岗位时,须按所从事专业随学院申报、推荐和评议,占申报学院的岗位推荐指标数。
(七)教师岗位各等级间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八)按照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中“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我校申报晋升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九)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定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审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选。
六、时间安排
(一)教师岗位聘用准备工作
1.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9日,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精神。(1)各二级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和政策。(2)各二级单位将组建的本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报学校审批备案(纸质版,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成员由本单位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7-9人组成(总数为单数),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名单需报学校备案。若本单位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人数不足,可聘请校内或校外(一流建设高校)其他单位相关学科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参加。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未经学校批准的,人事处不接收其申报材料。(3)各二级单位如有根据本单位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自主制定的教师岗位聘用条件,须报学校审批备案(纸质版,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22年8月29日,人事处下达核定后的各二级单位教师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推荐指标数。
(二)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安排
1.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2日,个人申报和材料展示。(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教师填写《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和《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1至4)。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并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2)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监督。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2.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5日,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和公示。各二级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上报材料进行核实、检查,并在其《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和《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单位党务负责人须在《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上签字、盖章。申报人、单位推荐组组长、单位党务和行政负责人须在《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未提交《证明》和《承诺书》的申报人员,人事处一律不接收其申报材料。各二级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推荐、评议和公示程序,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推荐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3.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7日,人事处接收教师岗位各级申报人员材料。
4.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对申报人员的《聘用申请表》进行网上公示。
5.2022年9月中下旬,学校召开教师岗位聘用评审会,并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公示和评审会召开时间如因学校安排的其他事项影响需做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安排
1.人事处将评审通过人员信息上报省厅负责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人事处、各二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共同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岗位职责任务、考核目标、福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
七、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教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
1.在本单位教师三级岗位推荐指标数范围内,通过本单位推荐并按名次排序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由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3.申报人和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4.申报人和单位工作组组长签字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2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PDF电子版1份(盖章后扫描件),报学校公示使用。
5.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6.现任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8.聘用现岗位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9.聘用现岗位以来取得的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经展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后提交。
11.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二)教师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申报人员
1.在本单位教师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推荐指标数范围内,通过本单位推荐的,由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
2.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3.申报人和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4.申报人和单位工作组组长签字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2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PDF电子版1份(盖章后扫描件),报学校公示使用。
5.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汇总表》须按教师岗位级别分类并单独打印。
6.经过本单位审核的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不再提交,本单位留存1份备查。
7.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八、有关要求
(一)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组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要进行认真审核。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学术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严格执行教师岗位聘用推荐评审工作的程序和纪律。各二级单位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推荐评审程序,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推荐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对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密材料除外)一律不得上报;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审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没有执行推荐评审程序和办法的单位,暂停其教师岗位聘用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在岗位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经基层单位审核后推荐到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自查实之日起,取消其当年教师岗位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岗位,同时减少所在单位次年教师岗位推荐指标数,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和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领导、各级评议推荐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从一流大学建设的高度出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确保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俞天海 张雨 张晓磊
联系电话:67781086 67739818
附件:1.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
2.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
3.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
4.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