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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度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公报2020年第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度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关于教育评价、职称制度改革的新思想新理念,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坚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破除“五唯”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精准施策,采用共性与特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坚持评聘结合,按岗管理。

二、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4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至少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或大中型企业技术帮扶、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三)严格教学工作量,院系推荐时,注重课堂教学效果,注重人才培养等实际贡献的评价。

(四)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和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

(五)国际影响力,包括国际重要奖项;在国际主流学术组织中担任职务,或任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编委,或任重要国际会议主席或分会主席;在重要国际会议做大会报告或邀请报告;承担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等。

(六)申报正常晋升项目认定说明,国家自然基金委河南省联合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按照国家级科研项目认定。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在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按照《郑州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7〕28号)执行。

(七)成果认定说明,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限第1名),在申报职称评审时,按照省部级一等奖认定;银奖(限第1名),按照省部级二等奖认定。

三、工作方案

(一)实施办法和评审条件

1.学校职称工作按照《郑州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校人事〔2021〕66号)文件执行。

2.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按照《郑州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校人事〔2021〕68号)、《郑州大学教师系列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校人事〔2021〕67号)执行。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按照《郑州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人事〔2021〕26号)执行。

4.护理学院护理专业教师申报参评教师系列职称和附属医院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转评教师系列职称,参照《郑州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校人事〔2021〕68号)中“临床教研型”教师的评审条件执行。

5.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按照《郑州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人事〔2021〕69号)、《郑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人事〔2021〕70号)执行。

6.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按照《郑州大学实验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人事〔2021〕71号)执行。

7.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执行。

(二)具体政策和办法

根据河南省职称文件精神,有关具体政策和办法如下:

1.职称申报人员在1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1次评审。

2.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须为5年以上。

3.附属医院教学编制人员职称晋升,须先晋升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后转评卫生系列职称。

4.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聘任年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5.入校后初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者,其业绩成果从入校报到开始算起。

6.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在二级单位推荐时由本单位推荐小组组织讲课答辩。

7.申报教学科研型、科研型和临床教研型教师和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应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

8.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见附件1)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见附件2)。学校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三)指标分配办法

1.学校将依据当年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推荐指标分配。

2.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临床教研型教师、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正常晋升的人员,占本单位推荐指标。

3.科研型、社会服务型教师,申报年限破格、海外人才、直接认定的教师,以及申报上述评审类型的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的人员,不占本单位推荐指标。

(四)时间安排

根据目前郑州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对申报人员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各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可通过网络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

1.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日,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2022年度职称推荐工作方案报人事处备案(纸质版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PDF电子版发送至kgk@zzu.edu.cn)。

2.2022年12月4日至2022年12月8日,个人申报和材料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3.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1日,各二级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4.2022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6日,人事处接收职称申报人员材料。

5.2022年12月下旬,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简表》进行网上公示,并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代表性成果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6.2022年12月底,学校召开郑州大学2022年度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会。

各类申报表格、申报材料和要求说明详见附件3至9。

四、收费标准

各二级单位在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的同时,须缴纳职称评审费。根据省物价局规定,高级每人260元,中级120元。

五、监督管理

(一)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二级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学校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执行职称推荐评审的程序和纪律。申报人、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和《郑州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校人事〔2020〕66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三)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校将对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联系人:俞天海   张晓磊

联系电话:67781086

 

附件:

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2.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3.郑州大学师德师风证明

4.郑州大学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5.郑州大学2022年度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职称申报简表

6.郑州大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议表

7.郑州大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汇总表

8.郑州大学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评议表

9.郑州大学职称申报材料和要求说明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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