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4年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对象
    1、推荐名额:每个院系限报1人。
    2、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3、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选时,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及数据采集
    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2014年3月10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入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访问。
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学校择优推荐人选;
各候选人在取得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后,于3月20日前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学校报送正式报告,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院系公章。
4、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院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5、推荐人选登记表中所填写的2009年以来代表性的获奖荣誉证书、基金项目、发明专利等证明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清单式样请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文件通知专栏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院系审核人在清单上逐页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6、推荐人选登记表中所填写的2009年以来出版的代表性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清单式样请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文件通知专栏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Sci、Ei、Scie和中文核心期刊等重要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论文之前。院系审核人在清单上逐页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7、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院系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4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所有材料请与3月21日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咨询联系电话:67781086,联系人:马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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