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2    阅读次数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步伐,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应从往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选拔。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院系省级限报1人,校级限报2人。
     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已获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骨干教师,但可申报省级骨干教师。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务于3月21日将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用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上报电子版材料由院系汇总后发至kgk@zzu.edu.cn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A4纸型,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单独装订),一式3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学校意见栏内容由各院系负责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3、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和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A4纸型)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目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院系审核人在目录页签字,并在复印件封面、目录及骑缝处加盖院系公章。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Sci、Ei、Scie和中文核心期刊等重要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论文之前。
   6、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由院系汇总,在3月20日前发送至kgk@zzu.edu.cn。所有申报的复印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所有表格和相关文件请到人事处师资队伍专栏下载。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咨询联系电话:67781086,联系人:马康原。
 

附件:  2014骨干教师发文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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