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郑州大学
首页
新闻公告
人事要闻
通知公告
部门介绍
部门简介
现任领导
工作职责
联系我们
院系人事
科室导航
人事调配
师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
档案管理
人事文件
业务办理
信息下载
师德师风
师者风范
警示教育
师德举报
科室导航
人事调配
师资管理
博士后工作
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
档案管理
师资管理
首页
科室导航
师资管理
正文
关于2004年度省级特聘教授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
2004-10-12
阅读次数 :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申报特聘教授必须对岗申报,我校现设省级特聘教授岗位24个,其中17个岗位经学校推荐、教育厅评审已确定人选。目前,空岗学科为有机化学及应用、化工工艺及机械、建筑设计及理论、结构工程、眼科学、行政管理、凝聚态物理。
如申报未设岗学科的特聘教授,必须同时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另根据教育厅的多次要求,凡申报特聘教授的候选人,如目前为处级以上干部的,在上报材料时必须写出个人保证,即:保证特聘教授评审通过后,辞去行政职务,全身心投入科研教学工作。
特聘教授设岗及申请工作,必须结合院系学科建设进行。申报特聘教授岗位及候选人必须有院系推荐报告。院系推荐报告中也必须明确:特聘教授通过评审后,院系将按照文件规定兑现各项工作科研条件。
咨询电话:7781086
上一条:
关于2004年度省高校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
下一条:
郑州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