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1992年及之后在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应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现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核算正式退休待遇时,对于1992年及之后在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应先将原缴费转移至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现将相关程序步骤说明如下:
1、1992年及之后在企业工作过的“中人”到原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障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若原单位有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可一并转移;
2、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到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职业年金转移接续。
附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