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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
正文
关于部分人员工资变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2-07-10
阅读次数 :
1、凡201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晋升薪级工资条件的教职工,从2012年1月1日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012年1月---6月份差额计入本人7月份工资账户。
2、2011年度参加职称评审、2012年4月经省人社厅、教育厅聘任的教职工,新的岗位工资标准从2012年8月1日计入个人工资账户,5月---7月的差额一并补发。
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电话:67781088
人 事 处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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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工伤认定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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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世杰、王源林、张国发3位同志申报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