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本科生实习管理规定
时间: 2014-10-09 00:00      点击:

一、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医学本科生,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回国或到第三国参加毕业实习,硕士生、博士生必须留校实习。

二、申请者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到国际教育学院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三、为保证教学质量及科研水平,申请者实习的医院必须相当于中国省级以上医院或大学的附属医院。

四、申请者必须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学完实习前必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受理,并应留校继续学完课程。

五、申请者必须按学校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实习结束后医院须出具实习证明(按大纲要求),给出各科的实习成绩及实习情况鉴定。

六、申请者在申请回国或到第三国进行毕业实习前,必须与学校结清各种费用,离校前归还各种公共物品。

七、申请回国或到第三国实习的本科生,在申请回国的同时,需交纳10%的学费作为管理费、回校考试费、毕业证和学位证制作费等。留校实习的学生交纳全额学费。

八、回国或到第三国实习的本科生,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持在实习医院的实习鉴定、实习成绩返校,参加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含5年在校期间成绩),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按期返校参加毕业考试或毕业考试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可以于第二年申请补考一次,考试及格换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