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闻]我校代表和委员向“两会”提交议案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1-03-11 点击数:

 近日,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校党委书记郑永扣,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五大保障系统,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建议》。
    郑永扣代表在建议中指出,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是提高国民整体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为落实好党和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部署,郑永扣代表建议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开展终身教育的经验,从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经费投入、学习时间、舆论环境等五个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障系统。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保障系统,制定独立的《终身教育法》,形成具有良好操作性的终身教育法律体系。我国《宪法》、《教育法》、《企业法》等明确提出了关于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的法律条款,但总的来看,终身教育的政策法规尚未配套。在西方发达国家,多数制定有独立的关于终身教育的法律法规。如美国1976年通过《终身学习法》,日本1990年颁布《终身学习振兴法》,法国1971年实施《终身职业教育法》,并在1984年通过了新的《职业继续教育法》。
    二是建立组织机构保障系统,设立国家级(或在教育部内设置)终身教育局或终身教育委员会,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建立专门机构,有意识地把文化组织、社区组织、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部门纳入终身教育系统,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教育资源和设施,形成开放的弹性教育结构。如日本1988年设立了终身学习局,1990年成立终身学习审议会。美国于1976年在联邦教育部内专设了终身教育局,全面负责终身教育的规划、协调和评估、监督工作。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大学,都成立了大学开放部,开展对“非传统型学生”的教育活动,通过公开讲座、成人教育中心、函授等形式为人们提供继续教育和回归教育的机会。
    三是完善经费投入保障系统,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加大对终身教育的支持力度。美国每年用于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开支占其GDP的20%,其中教育开支占10%,在职教育和培训开支占5%,研究与开发开支占3-5%。法国《终身职业教育法》规定,任何拥有10名以上领薪工人的雇主,每年应拿出本厂工资总额的1.5%作为资助国家职业继续教育活动的费用。20世纪90年代,法国政府用于职业继续教育的投入,每年在300亿法郎左右,相当于国家教育总经费的四分之一。
    四是建立学习时间保障系统,在法律法规中对劳动者在职期间接受教育的时间作出具体规定。法国《继续教育补充法》规定,在同一行业中工作两年以上、其中有半年本厂厂龄的职工,都拥有享受500小时带薪培训假期的权利;在1984年颁布的《新职业继续教育法》中重申,不论企业性质、规模如何,每个劳动者都有权享受培训假期。瑞典1975年通过有关培训休假方案,保障所有公立和私立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拥有培训休假的权利,规定培训休假时间的长短根据培训课程需要而定,不设上限。意大利20世纪70年代通过《职业培训基本法》,并实施了闻名于世的“150小时”培训休假制度。
    五是建立舆论环境保障系统,通过大众传媒不断扩大终身教育的影响,并加强对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研究,加大理论成果的应用力度。我国目前已经把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写进了《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但要使这一理念变成人们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还需要政府加强指导、大力推进。只有当全社会都认识到终身教育的重要性,形成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时,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形成才可能成为现实。而在不少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多年以来持续不断地宣传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已经形成了人人主动学习、人人以学习为荣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我校副校长张倩红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设立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专项救助基金的建议》。
    张倩红委员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平均年龄为20岁左右,但心里发育远没有达到成熟程度。国内外的统计数据与研究成果表明,大学生一直是心理障碍和心理异常的高发人群。美国的统计数据是:20世纪70年代,有9%的大学生存在中度到高度的心理障碍,80年代这一比例超过了10%。我国的统计数字高于同期美国的比率。
    大学生的心理障碍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有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有很多人是伴随着进入大学的喜悦,夹杂忧愁、焦虑、自卑、失落,种种心态交错,带来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不适应,造成了心理问题。其心理障碍的主要表现是:失落与迷茫,对大学的期望值远远高于现实;自我价值感的丧失,自卑心态严重;精神抑郁,学习没有热情;人际关系障碍而导致的焦虑、心慌、孤独、寂寞;生活自理能力严重缺失。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就业的压力、社会贫富的巨大差异等因素,导致心理疾病已经成为大学校园里最棘手的问题,也成为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第一诱因。十多年来,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高度重视,全国有十几个省市陆续成立了大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专业教育委员会。许多高校也成立了类似的机构,对大学生定期进行心理测试与心理疏导。但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经费严重短缺;工作缺乏系统性;对问题学生的救助力度有限。为此,呼吁慈善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设立“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专项救助基金”,该机构有专门的组织负责,在全国上下形成服务网点,加大救助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救助基金主要用于:1、在高校建立名副其实的大学生心理疏导机构,建立健全心理档案;2、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站,逐步形成全国性网络,资源共享;3、资助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接受专业治疗,对问题严重的学生,要有心理辅导老师或心理医生一对一跟踪服务;4、举行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5、设立专项课题,研究国内外的应对策略,形成研究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6、召开全国性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学术研讨会或者工作会议,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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