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主委沈开举教授在两会期间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一)

作者: 时间:2020-05-26 点击数:



2020年05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沈开举: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稀缺 亟需“多条腿走路”培养

 要‘多条腿走路,多轮子滚动’。”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应当充分认识到涉外高端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健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有效解决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稀缺问题。

 涉外法律人才有着“金领”中的“金领”之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益发展强大、日益走向国际社会,涉外法律人才需求也日趋旺盛。

 公开报道显示,当前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有“小”“少”“散”“乱”的特点。但在沈开举看来,目前国内法律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两头小中间大”的问题,即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和辅助人才少,同质化法律人才多。

 “目前中国有700多所大学设立了法学院,同质化现象严重,不仅填补不了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和辅助人才的缺陷,而且还导致就业难。”沈开举认为,中国法律院校应当采取精英化的教育培养模式,壮大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储备。

 谈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沈开举建议内地一些具备条件的外语大学开办法律系,把外语优势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培养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的主要渠道。

 “发挥香港、澳门的人才优势,加强香港、澳门一些大学和内地大学合作。”沈开举认为应加强内地与港澳在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来解决当前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针对涉外法律人才队伍总量偏小、质量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沈开举建议,一方面通过鼓励留学人员去英美等国攻读,另一方面调整对留学归国人员的政策,“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今后要更加注重资助一些留学人员,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在“走出去”方面,沈开举建议通过大学、政府机构要选派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有较好外语基础的人员,前往驻外机构、国际机构去工作、去锻炼,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提高素养;在“引进来”方面,要借鉴境外经验,吸纳更多涉外法律人才到教育、培训、司法、仲裁等相关机构工作。

 “解决涉外高端法律人才稀缺问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沈开举表示,只有“多条腿走路、多轮子滚动”,才能逐步解决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卡脖子”问题,才能更好地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和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http://www.chinanews.com/gn/2020/05-21/9190398.shtml

 

2020年05月23日 中国企业网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加快培养“卫生+法律”人才 着力改变卫生法治落后现状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让人们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愈发认识到依法防控的重要性。不仅是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医疗卫生在国民生活中日益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如何回应现实所需,加强卫生法治建设显得迫切而关键。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对此提出建议:培养“卫生+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让人们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愈发认识到依法防控的重要性。不仅是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医疗卫生在国民生活中日益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如何回应现实所需,加强卫生法治建设显得迫切而关键。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对此提出建议:培养“卫生+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几乎所有的欧美高校法学院都开设有卫生法学的课程,卫生法学在其法学教育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沈开举教授说。据了解,卫生法学在国际学科排名中占据重要地位,不少顶尖名校都设置了卫生法律与政策研究(或类似名称)的研究中心,加强卫生法治研究。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的法律、医学与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美国乔治城大学奥尼尔国家与全球卫生法研究所。

 我国1996年在南京铁道医学院(现为东南大学医学院)率先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目前卫生法学不属于教育部法学培养目录内的二级学科,大多数高校没有相应的学科设置点,只有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少数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自主设立的卫生法学、医事法方向的硕士、博士或开设相关选修课程,但其所占比例仅为全国法学院的7%,与“卫生+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律师、公务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等紧俏的需求相比依旧缺口较大、供不应求。

 沈开举介绍,卫生法学是法学与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生物技术、医疗管理等领域相交叉渗透的新型学科,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精神相切合,也是国民发展的现实所需。对于这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沈开举认为关键在于学科体系的建设。他建议在综合性院校先试先行,在法学院、医学院开设卫生法学相关课程,聘请法学院、医学院资深教授授课,并进行“法学+临床医学”、“法学+公共卫生”、“法学+生物工程”等学位项目的探索,也可以在条件成熟之时增设卫生法学二级学科。

 对于学科的教材,沈开举建议由中央政法委和卫生行政部门等共同牵头,组织卫生学和法学的有关专家编写卫生法学教材,整理和凝练我国卫生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制度经验。为避免理论与实践脱节,沈开举还建议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依托,以专业化考试促进卫生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形成更为完善的卫生法学学术研究和实践操作机制。

 http://wap.zqcn.com.cn/zhuanti/content/c520871.html

 

2020年05月23日 中国企业网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鼓励企业家参政议政 破除影响企业家精神发挥的体制性障碍

 沈开举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必须更加重视优秀企业家精神这一稀缺资源。一方面,加强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破除束缚企业家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与实施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另一方面,创新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机制,强化对企业家的政策和政治地位激励,鼓励企业家积极参政议政。完善对国有企业家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探索市场化的薪酬分配制度,尽快建立容错机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强调,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和经济发展的源泉。疫情影响下的非常时期,尤其需要企业家精神的凸显。在北京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今年特别提交了《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企业家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对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呼唤更具时代特征、更富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更有影响力感召力的企业家精神。”沈开举说。从整体上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待优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还未真正形成、政府服务效能还有待提升、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还待健全机制、尊商重商的社会环境也尚未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但与之相应的企业家精神却一直得不到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效果并不显著。沈开举认为一方面是社会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是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完善。国企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尚未完全市场化,缺乏容错机制,对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违规经营追责机制不健全,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

 此外,在新的信息交流平台方面,企业家之间的载体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沈开举认为,各地的企业家合作交流互动平台目前缺乏一个相对规范的平台管理机制,客观上制约了企业家合作互动、对接交流的有效性和企业家群体的成长,影响优秀企业家精神示范作用的发挥。

 沈开举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必须更加重视优秀企业家精神这一稀缺资源。一方面,加强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破除束缚企业家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与实施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另一方面,创新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机制,强化对企业家的政策和政治地位激励,鼓励企业家积极参政议政。完善对国有企业家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探索市场化的薪酬分配制度,尽快建立容错机制。

 企业家精神的发扬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沈开举建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制度化的政企联系沟通机制,坚持把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持续改进服务的重点。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http://wap.zqcn.com.cn/zhuanti/content/c520870.html



 

2020年05月23日 新浪网

王召明、雷金玉、沈开举:我是公益诉讼参与者、见证者、研究者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自从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护航生态发展、捍卫英烈名誉、守护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动作频频,同时积极探索“等”外领域,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是公益诉讼的参与者、见证者、研究者……”

 参与者:“一起守护公益”

 这几年,一直有件事让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蒙草集团”)董事长王召明十分揪心——草原逐渐显现生态退化的趋势。“一些草原深处多年前就被破坏,受损严重,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他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王召明委员曾受邀到呼伦贝尔调研数日,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奶牛养殖场示范区的变化。先前,由于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得不到无害化处理,6万多平方米草地上堆积着牛粪,污染草原,影响植被生长。在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一条牛粪循环再利用生产线建成,再也看不到随处堆积的牛粪了。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了解到,2015年7月至2020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925件,立案15824件,14369件进入诉前程序。其中,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占立案总数的59.91%。检察机关已督促修复林地177.26万亩、草原20.84万亩,等等。

 2019年12月6日,王召明委员成为公益诉讼的参与者。这一天,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蒙草集团签署《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合作协议》,王召明委员将多年来积累的生态环境修复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我们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可以与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为全自治区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大数据和技术支持。”

 “我愿意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密切合作,一起守护公益,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王召明委员对记者说。

 见证者:“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提到公益诉讼,福建省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后门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雷金玉便兴致勃勃、如数家珍:“噢,我去过重庆那个‘检察林’,破坏环境的人得交钱去种树哩!”

 被雷金玉代表称为“检察林”的,是重庆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早在2016年,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便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让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同时补植林木。目前,重庆检察机关正在灵凤山建设近1000亩的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已种植苗木约300亩。

 雷金玉代表从重庆回到福建后,又特意对比了一下当地的“检察林”。“各有各的好,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福建省福安市检察院的建设思路与重庆检察机关大体相同,不仅将昔日的养猪场变成青青“检察林”,还增加了70余处名言警句石刻,以红色旅游的方式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宣传法律知识。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雷金玉代表在小组讨论时就提到过检察公益诉讼。近日,她惊喜地收到来自最高检的回信,回信细细地答复了她关注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多方面的进展。“真的好多内容哟,好几页纸。”雷金玉代表对记者说,“去年全国两会时,我只是口头提了一些建议,最高检竟然也进行了认真回复。公益诉讼特别‘圈粉’,从中能够见证公益诉讼的发展,我觉得特别欣慰。”

 研究者:“对公益诉讼寄予厚望”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是第二年在全国两会上关注公益诉讼。去年,他建议设立跨区划公益诉讼检察院,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今年,他又关注起了“等”外领域的探索。

 校园周边商贩向未成年人出售“一支烟”,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公众正常生活,手机App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网红食品、外卖餐厅等频现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不断进行新探索。“法律规定留下的‘等’字空间,有待检察机关发挥能动性去积极探索。”沈开举委员表示。

 2018年4月,河南省检察院联合郑州大学等发起建立河南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河南省高级法院、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十家单位积极参与。沈开举委员作为该研究院的成员,一直在研究公益诉讼的各类实证问题。“过去老百姓遇到了问题,看到国家、社会等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却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沈开举委员认为,检察公益诉讼的“等”外探索方向非常好,维护公共利益,推动解决了许多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沈开举委员希望将物业服务领域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他表示,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现实需求很大,期待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的范围。

 https://k.sina.com.cn/article_5053469079_12d35d19701900rgvk.html

 

2020年05月24日 人民日报

沈开举:随意放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民法典(草案)》亮点颇多,特别是新增了生态破坏侵权责任,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保护力度。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沈开举颇有感触。

 沈开举委员认为,应该增加放生动物致害侵权条款。具体在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最后(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之后)增加放生动物致害责任,具体条文可表述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放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危害生态系统或者造成生态损害的,法律规定的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为什么要增加该条款?经不完全统计,全国放生组织超过200家。沈开举认为,近几年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实际的放生组织远超这个数量。没有科学依据的放生不仅不是善举,还是对原有物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破坏,部分放生的物种还属于外来物种,其放生(入侵)甚至会破坏我国的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并未明确责任性质,归责原则以及造成损害是否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等内容。

 因此,他建议民法典对此予以明确规定。

 https://www.mj.org.cn/zt/2020lianghui/syfc/202005/t20200524_227072.htm

 

2020年05月24日 人民政协网

沈开举委员:抓紧制定黄河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大国家战略,但目前天然来水持续减少,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黄河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保护治理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建议,抓紧制定黄河法,明权责、划底线,立规矩,从根本上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沈开举认为,通过制定黄河法,建立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控制制度,完善流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可以规范黄河水灾害治理,强化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立法有助于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兰州西宁城市群、西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济南青岛城市群等在整体法律架构下将获得高质量推动,富有地域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将有法可依;有助于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的保护工程;理顺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的关系,更好地协调黄河治理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http://mobile.rmzxb.com.cn/tranm/index/url/www.rmzxb.com.cn/c/2020-05-24/2580806.s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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