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促进港澳繁荣稳定

作者: 时间:2022-11-08 点击数:

背景导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

爱国统一战线

(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推动统一战线形成团结、稳定、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崭新课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切实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坚定不移地维护香港、澳门繁荣稳定,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全国人大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成功开启两岸政党交流,推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是一种全新的地方宪制。它既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不同于原来的总督制,也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而是一种行政主导型的体制,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行政主导,其实质就是行政长官主导;二是“均衡参与”,即政治发展要照顾到港澳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而且大家有均等机会参与;三是循序渐进,即根据特区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向前发展。港澳回归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释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政治体制发展基本保持了平稳有序的状态。

加强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

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澳门同内地加强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03年6月和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经过多轮磋商,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CEPA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和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作出的特殊制度性安排,是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最重要的加强经贸合作的文件,反映了中国作为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作为单独关税区之间建立的更为紧密的经贸关系,带动和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进一步走向共同发展、共创双赢。

2006年6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专程赴港出席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他强调,中央政府将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推动内地同港澳的交流和合作。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伟大的祖国都将是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的坚强后盾。截至2011年7月,内地进口香港CEPA框架下累计受惠货物41.85亿美元,关税优惠24.10亿元人民币;澳门CEPA框架下累计受惠货物2559.2万美元,关税优惠1536.4万元人民币。

支持港澳繁荣稳定

2007年7月1日,胡锦涛出席在香港隆重举行的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他在讲话中回顾了香港回归十周年来取得的成就,总结了四条重要经验:

一是坚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二是坚持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三是坚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四是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9月20日,胡锦涛出席在澳门隆重举行的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他在讲话中回顾澳门回归十周年的巨大变迁,概括了五条重要启示:

第一,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第二,必须严格依照澳门基本法办事;第三,必须集中精力推动发展;第四,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五,必须着力培养各类人才。

中央政府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努力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努力增进香港、澳门全体市民福祉,努力推动香港、澳门和国家共同发展。这些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拥护和认可。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次将港澳内容单独成章,提出“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为香港、澳门的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将有力促进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

(来源:统战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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