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相关学科专家赴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短期工作的通知(郑大党统字【2012】2号)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2-06-28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和《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办发【2010】23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郑州大学与新县人民政府共建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新县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标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健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长效机制,加强统一战线社会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相关学科的专家分期分批赴新县实践锻炼基地短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2年7月启动;每年4—10月分若干期,每期两周,一期5人。
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二、选派人员条件与要求
1、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派人员以党外代表人士为主。
2、选派人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实际工作经验,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三、工作安排
选派人员安排到新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城乡规划、大型企业等单位(部门)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四、人员选派
1、校党委统战部与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沟通,确定岗位需求计划,并将计划下达相关单位(院系)党组织。
2、相关单位(院系)党组织按照下达的计划在本单位(院系)组织动员、报名工作。
3、相关单位(院系)党组织提出选派人员初步名单报校党委统战部审核批准后,择期到岗工作。
五、选派人员管理
1、选派人员实行分批轮换工作制。
2、选派人员在岗期间由服务单位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选派单位要对选派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在岗工作期满后,选派人员要写出思想及工作总结,由服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并写出鉴定。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今后岗位聘任、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为选派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一次性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500元/人/期。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把选派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1、郑州大学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报名表.
2、郑州大学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鉴定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12
年6月15日
附件1.
郑州大学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报名表
附件2.郑州大学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