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活动的中心,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伴随着各族群众大量向城市流动、逐渐在城市扎根,城市日益成为各族人民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重要场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努力提升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让城市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平台,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目前,我国65%以上的人口分布在城镇,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好城市的示范作用和辐射功能,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促进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在内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按照“愿落尽落”的原则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村各族转移人口在城市有序落户。二是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要深入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对接工作,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使其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三是在城市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各族群众民生,逐步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城市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制。民族事务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提高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城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工作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整体推进。二是完善城市、街道、社区等各级民族工作网络,整合充实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和力量,实现有机构负责、有条件管理、有能力办事。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预警评估、应急处置、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妥善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三是大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构建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城市环境,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更好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通过社区空间互嵌,使各族群众比邻而居、交错杂居,形成多民族混合交往结构,让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把社区打造成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加强与社区周边学校、企业、社团组织的合作,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民族团结教育等活动,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三是通过社区公共服务,增进各族群众的城市适应能力。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不断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帮助解决各族群众在城市社会适应中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使其在互嵌式社区内的生活更加幸福顺畅,在互信互助、彼此认同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着力让中华文化浸润人心。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城市是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让中华文化浸润人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长远之策、固本之举。一是在城市建设中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要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遗产。要结合区域历史、文化及时代要求,树立富有特色的城市精神,对外展示形象,对内凝聚人心。二是打造一批教育基地和实践平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直抵人心。三是支持创作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实现中华文化大众化传播。以“互联网+”、融媒体等为手段,突出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激发城市文化活力,以文化赋能各行各业。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