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浏览次数:

 

为做好今年“三育人”评选工作,特转发郑大党文〔2019〕21号文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三育人”工作,是学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持续做好我校“三育人”工作,现将2018—2019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单位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排忧解难。既善于教书,又乐于育人,主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成长的领航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友爱,严于律己,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在职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评选推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突破比例。

2.评选程序: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总结一年来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学习传达“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参评人员述职,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单位党组织研究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上报学校党委研究。

3.评选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19日,为各单位评选推荐时间。6月21日前,各单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并报送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505房间)。

4.表彰和奖励: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召开大会,对“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本年度的全国、省、市级师德医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均从本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中推荐。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育人”工作和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领导,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李兴成

副组长:贾少鑫谷振清张倩红吴宏阳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大军 王忠勇 王莉华 孔金生 厉  励 白玉柱 刘  超 李  倩 吴  超 杨云香

杨国战 邹松涛 张承凤 范晓民 郭中平 淮建利 梁长平 冀  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梁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优中选优,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附件:1.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2.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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