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更方便更快捷的为毕业生党员服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放到各院系基层党组织,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如下:
(1)去本省:院系党委(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院系代办)—→省直工委或市、区(县)委组织部或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党组织(去省属高校的此项省略)
(2)去外省市:院系党委(党总支)—→河南省高校工委(院系代办)—→外省、直辖市工委或市委、区(县)委组织部—→所去具体单位的党组织
2、如何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三种,包括:省介绍信(加盖河南省高校工委组干处公章的介绍信),学校介绍信(加盖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院系介绍信(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的介绍信)。
A、往省内某党组织开,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院系介绍信,再出具学校介绍信,将学校介绍信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院系介绍信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学校介绍信第一联的下面,用于开出关系党员介绍信存档凭证。
B、往省外某党组织开,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院系介绍信,再出具省介绍信,将省介绍信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院系介绍信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省介绍信第一联的下面,用于开出关系党员介绍信存档凭证。
发放年终党内统计报表时,务必将已使用过的省介绍信和学校介绍信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用于存档。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张介绍信必须有编号,省介绍信和学校介绍信的编号,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院系毕业生党员人数,发放编号。
(3)开往省内的:院系介绍信第一联填写“去向”处应为实际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介绍信第一联填写去向处应为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转接的除外),例如:开往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介绍信填写范例见第5、6页例一。
开往省外的:院系介绍信第一联填写“去向”处应为实际所去单位名称,省介绍信第二联抬头应写其上级党组织(省外高校的上级党组织见附表1,表上没有的由转出党员问清提供)。例如:开往南开大学的介绍信填写范例见第7、8页例二。
(4)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编号等一系列相关信息,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联系方式。
3、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意的问题
(1)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一张介绍信只限填写一名党员,预留空白处必须全部填写,如:某某姓名后的空白,应填写“壹”同志。
(3)填写抬头,问清后再填,不允许空白。
(4)填写时注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一定不能搞错。
(5)去往何处要写具体单位名称。
(6)党费交至组织关系开出当月,数字要大写。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之前,各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党员意识和党的基本知识再教育,使党员认真按照党员管理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交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将第二联上交,第三联由所去单位的党组织盖章后,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在组织关系转接后一个月内邮寄回或传真到我校院(系)党委、党总支。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方可办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4)各院系基层党组织在领取介绍信时,将填写的《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见附表2)
(5)为避免出现预备党员无法按时转正等一系列问题,无法保证在校内过正常组织生活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各基层党组织应督促毕业生党员在离校3个月内转出。如毕业生党员未联系到工作,可以办理人事代理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或转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党组织。
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遇到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67781022。
附件: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