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11〕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现就我校2011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硕士、博士生。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我校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名额
根据我校在校生人数,今年拟由各院系评选推荐表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33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11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11个。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大学2011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五、推荐程序
(一)各院系评选申报工作,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由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具体组织。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学校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导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三)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B5纸,正反面打印),由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审查,以院系为单位将学院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推荐报告,所推荐先进个人学生情况一览表,先进个人、集体审批表,先进个人、集体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等四份材料,请于5月23日(下周一)前报研工部648房间,前三份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注明名称压缩打包后发送到yangongbu@zzu.edu.cn(含总名单和个人、集体推荐表)。过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电话:67781711,联系人:刘素娟、吴建新。
因省里下达指标有限,无法满足每个院系一个,指标分配将以院系上交材料情况为评价标准,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收集材料,及时上报。
附件1:院系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工部
201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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