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积极配合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制定、解释、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决定录取名单。下设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各专业成立复试录取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
二、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人员: 凡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推荐免试生及部分调剂生(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均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学的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09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09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
2.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体检。对无故不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够列入本院录取名单。
三、复试人员报到须知
1.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4月17日8:30-11:30到郑州大学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物理馆物理工程学院四楼498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登记。
2.审核的内容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复试人员报到时须提交的内容
复试人员报到时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复印件1份④学位证复印件1份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1份及复印件1份⑥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⑦在大学和工作期间各种奖励证书及相关材料⑧郑州大学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4.复试人员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索要考生信息登记表。
5.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索要同等学力人员登记表。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09年4月21日(上午8:00—12:00)。特别提醒:由于体检考生多,请同学们抓紧时间。
2.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自备体检费。体检时空腹抽血并做规定的各项检查。
五、复试内容、安排及要求
按学校有关要求,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有专业科目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科目笔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和英语听力(5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考试方式的安排:专业科目笔试按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英语听力测试采用集中听录音答题方式进行,满分5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时间:专业课考试时间为4月19日上午8:30-11:30,外语听力测试时间为4月19日下午2:30-3:00。
地点:具体分组和教室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各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详情请参阅本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面试
⑴英语口语能力测试(5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测试形式:采取逐个面试,或就某个问题或观点用外语进行阐述,或回答测试组成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等。
⑵复试面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5%)
测试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测试形式: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⑶实践(实验)能力考核(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5%)。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测试形式:通过提问方式进行。
⑷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事件(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⑸复试面试的时间:4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每位考生复试面试的时间为20分钟。
⑹复试面试的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物理科研楼,各组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⑺同等学力加试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和综合排序
1.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简称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两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系数分别取0.6和0.4,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2.考生的综合排序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业绩成果优者、专业相近者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3.无初试成绩的免试生,在排序时应列于其他考生前列,此类考生之间的比较,应按复试成绩排序。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折合),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物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