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2024年我院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由考生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物理学科或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物理学科或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等工作,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学费
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年度招生一次。学费按学校文件执行。
三、招生规模
我院2024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名,其中学术博士29名,工程博士7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和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申请类别及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生申请者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选拔范围主要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重点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及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生均需于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选拔要求及条件如下:
(1)本校和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应届硕士毕业生:
①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③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④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GMAT≥65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⑤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含已录用)SCI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其他申请者:
①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②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有DOI号并网络见刊)SCI论文1篇以上(含1篇);
④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者,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GMAT≥65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2.硕博连读
选拔范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3.直博生
选拔范围为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做工作年限限制),一般应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单位推荐;
②应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者,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英语水平考试符合以下其一: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GMAT≥65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五、申请-考核程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导师同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考核与录取等。
1.考生申请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1日,纸质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5日。
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须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硕士论文(附评议书)。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皮和目录扫描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要具有卷、期、页码和DOI号)和录用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学术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9)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0)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在2024年4月22日前发送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邮箱:jiyong@zzu.edu.cn。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2024年5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不超过1:2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
(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
(3)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三)网络报名及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博士招生网报公告中公布。
2.所有申请环节通过考生(含申请考核考生、硕博连读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本年度已拟录取的直博生也须一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未通过申请的考生报名(以学院公布的申请通过名单为准)。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日至4月21日。以学校最终通知为准。
4.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完成信息填写、缴纳报名费并进行确认,未缴费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5.考生报名时,须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证书或认证报告)扫描件等报考资格审查基本信息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学校后期网报公告为准。
(四)审核及准考
1.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报名缴费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格基本材料,确定准考名单并进行公布。
2.准考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学院考核。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开始,具体下载打印网址将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办法
1.成立郑州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博士生导师代表、纪检人员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成员组成。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3.各项考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学院按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环节,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4.考核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每部分为100分,每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40%,面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考核(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及其运用、实践和实验技能等综合考核,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为《物理综合》,工程专业博士学位考试科目为《物理综合》或《信号处理》。 申请人科研业绩(论文及国家发明专利须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SCI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由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选择:①免除笔试,笔试成绩按照80分计入综合折算。②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照考试得分计入综合折算。
(1)在1区期刊或2区期刊上发表SCI论文1篇;
(2)在3区及以下期刊发表SCI论文2篇;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4)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者(前5名)。
6.面试考核(100分),面试考核为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
7.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学院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医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综合考核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单位)。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
(1)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
(3)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4)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5)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团队意识、人文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
考核专家组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考核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研究方法,以及考生的创新能力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2.学院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考核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九、相关说明
1.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0903
2.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述复议制度。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39077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0972
3.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实施细则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精神相违背,以学校规定为准。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物理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