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院医护人员的执业行为,有效防范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发生,日前我院特邀请郑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吴怀玉为大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题讲座,全院女职工积极参加。
讲座由郑州大学医院院长张功员主持。张院长指出,依法执业是社会主义法制法规的要求,是防范医疗事故的基础,是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是医疗安全和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保证。广大职工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依法自律与维权的意识。
讲座中,吴局长向医护人员解读了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知识,并详细比较新旧版本的区别与变迁。同时,他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展示了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吴局长特别指出,《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患方证据,但法规中规定了三种直接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的三种情形,需要医院去证明没有过错,一是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三是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三种直接推定医疗机构过错的情形都与病历有关。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更是新增了多项医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要求和责任。因此,病历书写、管理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值得医院和医护人员重视。
通过这次讲座,全院医护人员重新认识了病历书写与管理的重要性。病历,成了鉴定机构和法院认定医院存在过错最轻松、最直接的依据;病历,成了患方主张医方承担责任最锋利的武器;病历,成了医方抗辩最薄弱的环节。广大职工纷纷表示,本次讲座非常及时和必要,不仅使我们了解最新的执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有利于加强医护人员的法制与责任意识,有利于保护自身及患者医疗安全,对于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