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周四下午,在法学院大会议室,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校“三育人”评选活动。八名候选人分别做了精彩的述职报告,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光辉业绩呈现给大家,然后经过无记名投票,推选出3名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和5名法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在群众投票基础上再加上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确定了许桂敏、金香爱、周海燕三位女老师作为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代表,予以公示。
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大约有100名左右,女教职工41名。按照学校分配的三育人指标,名额为3人。在激烈的竞争中,女教工悉数当选,没有一名男教工,一方面体现了法学院女教工对法学院做出的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每一个女教工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不让须眉的精神。无论在教学、科研上,还是管理、服务、社会公益活动中,女教工的奉献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三位女教工的工作事迹值得推广宣传。
“三育人”评选活动结束了,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终结。三位老师表示,戒骄戒躁,继续发扬率先垂范作用,无愧于光荣称号。同时,带动大家,共同为郑州大学和法学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