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的精神,现就2019年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均可办理);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郑州银行卡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需要单位审核的,请携带以上资料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综合管理中心568房间)。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资料因每个对象情况不同,申请提交资料时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或校计生办工作人员(计生办电话:67781278)。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19年1月15日前。
校工会计生办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