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经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批准,我校“第三届第一次教职工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定于2016年5月26—28日召开。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规范代表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格式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名代表提出,至少有两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附议人需亲自签名。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无效。
3.提案一式两份。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案由和建议。
二、提案内容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以及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教职工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提案原则
1.代表性原则:提案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代表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
2.全局性原则:提案要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整体利益。仅顾及本单位和小团体利益的不予立案。
3.可行性原则:提案要简明扼要、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内。建议措施要具体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
五、提案提交要求
各基层工会将提案收集汇总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交“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设在校工会办公室(505室),联系电话:67781070,联系人:刘鑫。
附件: 郑州大学第三届第一次教职工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doc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