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已经2014年3月1日全国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4年3月8日印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于2014年4月3日进行了转发。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而成,对女职工委员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组织制度、干部、工作制度、经费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讲座、培训、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现将修订的《工会女职工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