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开展会员评议教工之家活动的通知【2014】35

作者:校工会组宣部 时间:2015-09-01 点击数:

 

关于开展会员评议教工之家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工会系统开展会员评议教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会员评家”)。现就会员评家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

    以校工会印发的《郑州大学基层工会建设“教工之家”实施意见》(郑大工文〔200810号)和《郑州大学基层工会深化教工之家内涵建设实施意见》(郑大工文[2009]10号)为基本内容。

二、会员评家的方式方法

(一)在院系党组织领导和校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进行会员评家,每年至少评议一次。

(二)会员评家主要评议工会开展工作、建设教工之家情况。

(三)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

(四)会员评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

(五)会员评家的结果应报院系党组织和校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三、会员评家的激励与约束

(一)基层单位申报工会系统各类先进,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

(二)对会员民主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

四、会员评家的组织领导

(一)要切实把会员评家作为全面推进教工之家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制度,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会员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会员评家活动,保证会员评家工作健康发展。   

(三)校工会负责对会员评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互查、抽查,适时进行通报,确保会员评家取得实际效果。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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