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能源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召开化工与能源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于2015年5月16日召开化工与能源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意你院推荐的工会委员候选人。请按照《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郑州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郑州大学《关于做好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发扬民主、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凝心聚力的大会,推动化工与能源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此复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