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做好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2015】23号

作者:校工会 时间:2015-11-20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2015年是全总确定的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推进我校“六有”工会建设,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根据《工会法》有关规定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决定于20154月至6月进行基层工会集中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是各单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自始至终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成立以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换届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

     继续坚持与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所辖范围相对应设立基层工会的原则,以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成立直属工会小组。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7人组成,要充分考虑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基层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副主席一人。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步换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中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主任)、生活福利委员、文体委员。委员可交叉任职。

四、基层工会委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大局意识,政治素质过硬。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

3.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

4.爱岗敬业,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五、换届的办法和要求

1.换届工作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方式确定。即: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经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同意,确定正式候选人。

3.召开全体工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审议本届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至少差额一人)。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必须先期进行代表换届,重新选举新一届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规定,工代会代表同时亦是教代会代表。是否同时召开新一届教代会,由本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自行决定。代表比例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的10-30%安排,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60%。

5.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根据党委(党总支)提名,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进行委员分工,报送校工会批准。

六、时间要求

      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到6月底结束。请各单位务必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ghzzb@zzu.edu.cn 电话:67781073,联系人:高 翔、余书雨。

     做好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今年下半年开好我校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前提和组织保证。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按时完成换届任务。

 

附件:《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报告表》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320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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