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大学2011—2012年度“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发挥家庭在建设高水平大学中的特殊作用。根据校工会2012年工作计划,结合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学校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循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现代文明家风,建设幸福美满家庭,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以家庭的友爱、文明、和谐、稳定促进社会文明,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编职工家庭,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敬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帮互助;崇尚科学,拒绝邪教;低碳生活,热心公益;爱岗敬业,共同发展。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本次全校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30个。
2.评选办法: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各基层工会原则上推荐一个家庭(机关、后勤集团、产业处、第一、二、三、四、五附属医院可推荐2~3个家庭)。采取家庭申报、群众评议、基层工会审核,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由校工会女工委组织评委对推荐的家庭进行评审和表彰。
3.上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
6
月
21
日
为各单位评选推荐时间。6月21—25日,各单位将《郑州大学“五好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纸质文档,送校“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办公室(校工会女工委办公室 综合管理中心570房间, 电话:67781075),同时发电子文档至zdngong@zzu.edu.cn。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