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 河南省总工会

关于2012年劳模暑期休养的通知【2012】25号

作者: 时间:2012-10-19 点击数:

关于组织2012年劳模暑期休养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报请校领导同意,校工会将组织部分劳模暑期休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人员资格

我校在职教工获得郑州大学校级以上“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医德先进个人等。

二、休养名额分配

基层工会会员在100人以上的2人;100人以下的1人。

三、休养时间

20127月中旬,休养7天。

四、休养地点

休养安排两条线路。第一线南阳(西峡、内乡等地);第二线洛阳(嵩县、栾川等地)

五、休养费用

休养期间与旅行社签定合同内的交通、食宿、景区票务等费用由校工会统一承担。

六、报名事项

各基层工会接此通知后,请抓紧时间确定休养人员。由于参加休养名额有限,确定休养人员应从获得劳模级别较高的人员中挑选,并根据历年休养情况不重复安排。

请于626日前将《报名表》报校工会文体福利部,报名后不得更换人员,不受理电话报名。

七、参加人员注意事项

1.身体健康;2.携带教师证、工作证、身份证;3.自备换洗衣物;4.不准携带家属。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2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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