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会改选换届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工会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拟定于2009年12月召开郑州大学第二次工会会员暨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基层工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双代会”做好组织准备,决定于2009年10月下旬至11上旬进行基层工会改选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基层工会改选换届工作,是各单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好学校“双代会”的重要组织保证。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自始至终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成立以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会改选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改选换届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
继续坚持与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所辖范围相对应设立基层工会的原则,以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成立直属工会小组。
三、委员会的组成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7人组成,要充分考虑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基层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人,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副主席一人。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设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步换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中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主任(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委员可交叉任职。
四、基层工会委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过硬。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的呼声,群众威信高。
4、以身作则,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本职工作完成出色,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五、改选换届的办法和要求
1、改选换届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方式确定。即: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经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召集全体工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3、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根据党委(党总支)提名,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进行委员分工,报送校工会批准。
4、
2008年
9月
1日
以后,按照民主程序,已经进行过基层工会改选换届的单位,本次可以暂不进行改选换届。但须提前报校工会批准,并重新填写《基层工会改选换届报告表》。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在
11月
10日
前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电话:67781073,联系人:程海泉、余书雨。
做好基层工会改选换届工作,是开好我校第二次工会会员暨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前提和组织保证。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改选换届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按时完成改选换届任务。
附:《基层工会改选换届报告表》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10月22日
基层工会改选换届报告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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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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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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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体会员大会( ) ②会员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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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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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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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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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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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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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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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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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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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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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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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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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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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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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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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情况
及 分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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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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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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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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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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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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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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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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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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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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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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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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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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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
会意
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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