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郑州大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选举产生郑州大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是我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和任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民主推荐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郑州大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37人。根据有关规定,应差额选举产生。为此,需要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42人。
2.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21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7人、提案工作委员会设委员9人、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委员会设委员17人。
3.各单位推荐名额。各基层工会根据推荐条件,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人,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各1人;在校工会干部和其他单位工会干部、教师代表、先进模范人物中推荐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若干人。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2.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观念,积极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乐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范围
为便于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从各级工会干部、教师代表和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中推荐产生。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基层工会根据推荐条件和范围,组织所属工会小组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在此基础上,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于12月1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行政楼503室 电话:67781071,联系人:丁旭宁)。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12月8日
附件1: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专门工作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