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大学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和河南省教育工会批准,郑州大学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09年12月下旬召开。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员工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加快发展,早日实现创建全国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意义重大。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大会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人数及构成
郑州大学第二次“双代会”代表名额共320名。代表的构成应充分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按照规定,教师代表(含“双肩挑” 和教辅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代表不少于教师代表的20%;青年教师、女教职工、一线工人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一经当选,既是工代会代表,又是教代会代表。
二、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大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和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1、“双代会”代表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的选举工作。
2、按照分配名额,根据代表条件和构成比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推荐。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数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4、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方可当选,获半数以上选票的人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5、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工会须认真填写《代表花名册》和《代表登记表》,于12月10日下午5:00前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行政楼501室,电话67781073)。
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继第二次党代会后我校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代表选举是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程序,依照代表条件进行酝酿、提名和选举,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选出的代表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广泛性。要引导广大教职工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附: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代表登记表
附件3:代表名册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