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校党委部署和校工会工作安排,我校“第三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年1月中下旬召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扬民主、汇聚民智,推动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现将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格式
1.提案人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名代表提出,至少两名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无效;
3.提案一式两份。要写明案名、案由和整改建议或措施;
4.格式规范、主题鲜明、观点清晰、事实准确,语言凝练;
5.提案内容一律打印,手写不予受理。
二、提案内容
1.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行政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和改革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以及文明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提案基本原则
1.代表性原则:教代会代表应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导向性强,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代表多数人的意见。
2.全局性原则:教代会代表要站在河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学校一流大学建设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仅顾及本位和小团体利益的不予接受。
3.可行性原则:提案内容要在学校的管辖和财力、物力范围内,建议措施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截止。
五、提案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及时将提案文件传达到教代会代表,组织调研和撰写提案。提案收集汇总后,于2019年1月8日下午5:30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综合管理中心505室),联系电话:67781070,联系人:刘鑫。
附件:郑州大学第三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此表登录校工会网页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